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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春光大好,绿草如茵,正是郊游踏春的好时节。

    将军府的方三小姐,此时端坐在镜前,笑得明媚,但……满脸黑黢黢,手中还拿着一团不明物体向唇边贴去。

    方稚一脸满意:“怎么样白蓝,我这样看起来,像不像个绿林莽汉?”

    望着满脸兴奋的自家小姐,白蓝一时不知如何评价,完蛋,小姐不会爱上女扮男装了吧,还是扮成大胡子糙汉,天呐,秦少爷回来应该会杀了她吧,她把小姐带跑偏了。

    “小姐还是女装好看,男装显示不出您的美貌,咱以后尽量少穿啊。”白蓝欲哭无泪道。

    方稚瘪瘪嘴,无奈放下胡子,对着镜子检查一通,确定没问题,便戴上帷帽和白蓝一同出府。

    ……

    “记住我说的了嘛?千万不能太主动,一定要让他先出手。”方稚满脸严肃认真,对墨蝶道。

    端坐在方稚对面的墨蝶,此时微微颔首,露出浅笑,一副了然模样。

    “公子吩咐的,墨蝶都记住了,乐仙坊的姑娘对于勾引男人,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熟练,公子尽可放心。”

    方稚一想也对,风月场的女子调情手段不用她教,更何况,她也不太懂,算了,只要墨蝶明白目的就好,其他的,就让她发挥吧。

    “那就好,今天他若对你许下海誓山盟,便要开始接下来的计划,本公子便付你双倍价钱,你要把他玩弄股掌之中,最好让他痛彻心扉,生不如死。”

    墨蝶莞尔一笑,媚眼如丝,双眸含水凝视方稚。

    “是,奴家知晓了。”

    几人从乐仙坊出发便分开,方稚给墨蝶租了一辆更加奢侈艳丽的马车,经过稍稍改造,极其吸引眼球,马车一上路便引得行人频频驻足张望。

    马车刚刚停在多味斋下,楼上便冒冒失失、横冲直撞跑下来一个男子,此人正是王杰,他此刻的内心简直像泡在蜜水里,苦苦等候了许久的佳人终于赴约,他终于可以‘大展宏图’,青云直上了。

    三天啊,整整三天,他读不下书,写不了字,日日都在回味他们的邂逅,每每忆起墨蝶的笑颜,他便夜不能寐,食不下咽。

    现在终于让他等到了,这回说什么也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

    “小生在此等候小姐多时了!”王杰强忍激动,整理情绪说道。

    车帘掀起,墨蝶自马车上走下,姿态万千都犹如起舞。今日的墨蝶,打扮比之前更加华贵端庄,全身的绫罗,满绣飘金,头上的珠钗熠熠生辉。

    瞧见这样赏心悦目的景象,竟让王杰心中生出一丝羞愧。他发誓,他一定要攀附到这样的豪门,他也要衣衫鲜亮,昂首挺胸的见人。

    墨蝶下车,看了一眼王杰,满脸红霞,道:“劳烦王公子在此等候,真是对不住了。”

    “哪里哪里,小生在此……小生在此也是在吟诗做赋,并未耽搁学业。”

    王杰说着,偷偷将手中的诗经背在身后,刚刚他急匆匆的跑下楼,将书都带了下来,这要是让人知道,一定会认为他十分急色,不务正业。

    对话几句,两人并肩向多味斋内走。

    方稚从后面的车上跳下,一脸冷漠,跟在前面二人身后进了店。

    墨蝶跟随王杰来到他的隔间,只见桌上确实有不少书册。

    墨蝶好似十分好奇,捡起一本书翻看,完美的容颜此刻更添文雅,直接将王杰看呆了。

    “王公子当真日日都来这儿等候?”

    王杰满脸深情,不似作假。

    “是,那日一见,小生难以忘怀,日夜思念,盼望着能再见小姐一面。”

    墨蝶别过头,露出修长的脖颈,脸上露出害羞之意:“其实,昨日就该赴约的,可是恰逢长公主举办踏春宴,我要随家中长辈前去赴宴,实在不得空闲,让公子苦等,是芝儿的不是。”

    听说墨蝶竟然能参加长公主的宴会,王杰更加确定自己交到好运了,若有朝一日他也能参加高门宴会,不知有多快活。

    “姑娘闺名可是叫芝儿……麟凤芝兰,好名字,好名字啊,配得上小姐的气度。”

    坐在隔壁雅间的方稚差点就吐了,呕!这个王杰可真会拍马屁,他要是能把投机倒把的精力放到用功读书、考取功名上,怕是状元郎都当得。

    算了,他这么个人渣,还是送他上西天比较好,免得他哪天又把坏主意打在哪家姑娘身上,她就当为朝廷清扫垃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