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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餐厅,陆若男感觉有点郁闷,就对杨子华说:

    “我有点累了,午饭你就一个人弄来吃吧,不要管我,我想睡觉。”

    说完,她就去楼上睡觉去了。

    这楼上并没有床,她把几张凳子拼凑了起来,然后就躺了上去。

    躺倒是躺下了,可是,她却睡不着。

    杨子华说得没错,这次把刘红星揍了,以后想再找男朋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云城虽然是一个省城,人口上千万,但她们陆家的圈子只有那么大,那些认识她的男孩子无一不对她惧之如虎,一看见她就躲得远远的,生怕莫名其妙地就挨一顿揍。

    那些男孩子都是渣男吗?

    当然不是,其中有几个还是挺优秀的,只是,他们再优秀,和她心里的那个“他”比起来,就差得太远了。

    她心里的那个“他”,不仅长得帅,而且武功高绝。

    她曾经亲眼看见,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三拳两脚就把七八个手持棍棒的打手给揍得哭爹叫娘。

    为了“他”,她才故意把自己的名声给搞臭了,因为她不想嫁给别人,她要等着“他”来娶她。

    然而,“他”却不喜欢她,“他”的心里装着另外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她的后妈林雨菲。

    为了林雨菲,“他”甘愿作贱自己,白天扮演着一个小丑,而在夜里,却喝得酩酊大醉!

    林雨菲不仅是一个大美女,而且还是一个好女人。

    十多年前,林雨菲是当地首富的宝贝千金,在学校里也算是一个风云人物,而“他”是她的同学,但家里却一贫如洗。

    初三那年,“他”母亲突然得了重病,需要二十几万的手术费,可是他家连一万块都拿不出,怎么办?

    根本就没有办法,他父亲都打算放弃和自己朝夕相处的枕边人了,可是,“他”却不肯丢下他的母亲不管,一个人跑到街上去乞讨要钱。

    有个服装店的老板以为“他”是一个骗子,就说只要“他”在烈日下跪三个小时,他就给“他”五百块钱。

    结果,“他”真的在六月的烈日下跪了三个小时,最后活活给晒晕了过去。

    这一幕恰好让路过的林雨菲给看见了,她一时善心大发,不但当场就把身上的钱全给了“他”,而且还在学校和镇上发动了捐款。

    为了筹到钱,她和几个同学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四处奔走,几天下来,人都瘦了一圈儿。

    林雨菲的父亲虽然是当地首富,但那时已经名不副实了,暗地里已经借了不少的高利贷了。

    但为了支持女儿的义举,他还是忍痛拿出了二十多万,让她去帮助“他”,救了“他”母亲一命。

    几年后,林家彻底破产,林父被逼跳楼自杀,而林雨菲为了替父还债,不得不嫁给了她的父亲陆有为。

    而那个“他”失踪几年后,突然归来,得知了这个消息,自然是痛不欲生。

    “他”发誓今后一辈子都守在林雨菲的身边,谁要敢再让她受半点委屈,绝对让对方付出沉重代价。

    可是,林雨菲有了她爹陆有为的呵护,已经不需要那个“他”的保护了,她让“他”寻找他应有的归宿,去他该去的地方。

    然而,那个“他”就是不肯走。

    一开始,陆若男并不知道那个“他”的存在,有一次,她看见一个人在小区的树林子里偷窥她家,她以为“他”是小偷,就下去揍了“他”一顿。

    让她奇怪的是,“他”既不逃跑,也不还手,被揍得鼻青脸肿也不吭一声,似乎挨揍成了他的一种乐趣。

    林雨菲看见后,才把这些过往告诉了她。

    她听后,竟然莫名其妙地对“他”产生了好感。

    真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可以死,死可以生。

    现在,她完全身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

    就在她默默回想这些往事的时候,杨子华悄悄地走上了楼来:

    “陆老板,我炖了玉米排骨汤,你吃不吃呀?不吃我可吃了。”

    他说着,就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拿勺子舀了一勺汤放进嘴巴里,并不停地咂嘴,发出“啧啧”的声音,“哇……好香……好香……”

    陆若男一下子就爬了起来:

    “杨子华,有你这样当工人的吗?老板没吃你都吃上了,还想不想在这里上班了?”

    杨子华连忙将一副碗筷放在了她的面前:

    “你吃肉,我喝汤,你发财,我沾光,我就是喝了一点汤,你不至于也要开除我吧?”

    陆若男皱了皱眉:

    “行,那就暂时不开除你了,不过,我喜欢上一个人,你说我该咋办呀?”

    杨子华闻言,顿时双眼放光:

    “谁……谁呀?说出来不妨让你三叔我给你参考一下。”

    陆若男夹起一块玉米咬了一口,才缓缓说道:

    “‘思明’健身的周建豪,你觉得他这人咋样?”

    “不错,身手好,年轻有为,二十岁就得过自由搏击冠军。”

    杨子华连忙竖起了大拇指,但他随即又说,“不过,唯一不足的是,他还没你三叔我帅,有点影响下一代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