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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哇!你们家是有钱人了,是金老板哟!快别和我们走一起,我们可不敢和有钱人走一路。”

    星期一早上,末宸扛着大包小包东西往学校里走。

    结果一路上,就被各种调侃嘲笑个不停。

    当然,酸言酸语的主要人物是都末雪,她现在也洋起来了,自从家里也在河坝里开了小饭馆,她全身上下,也跟着焕然一新。

    从前比她穿的好的女孩子,现在也成了她的小跟班儿,在整个四年级,她基本上成了大姐大一般的人。

    但是对着都末宸,就总有那么几分上不来的气儿。

    对于她的奚落和嘲讽,末宸全当听不见。

    她知道她总是看她不顺眼的原因,原因也很少见,那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心情:她想做她妈妈的孩子。

    对于都末雪的这种想法,末宸其实并不太理解。

    当然,她知道她妈妈很会交际,只要给她机会,她就能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然后在圈子里混得有头有脸。

    没钱时混穷人圈,有钱时混富人圈。

    她是一个很少见的,永远不会被所谓的圈层隔离在外的人。

    不管是什么圈子,只要她能搭得上,就能融进去。

    在这一点上,末宸很佩服。

    或者应该说,在很多点上,她都是一个让人佩服的人。

    在她的身上,有一种得传于外公的宽阔和侠气,如果不是生于农村,又或者没有被外公的成分的牵连而没能读书,她绝会拥有一番不小的成就。

    但是,作为母亲,末宸并不觉得,她是一个合格的,或者至少让人喜爱的人。

    对外人时她有多么的通透讲理,对内时她的暴戾和抓狂就有多么的肆无惮忌。

    所以,做她的朋友,邻居,伙伴甚至敌人,都是幸运的。唯独作为儿女,不是一件好事。

    堂姐看不到她打她吗?

    当然不可能。

    但大概就像末宸说过的那样,挨打是她们生活中的一件常事。即便她妈妈不是末宸的妈妈,作为女儿,也避免不了会挨打。

    然而除去无法避免的被打这一点之外,拥有一个很能混的开的母亲,是一间非常光荣的事情。

    只是这种想法,是决不能暴露的。因为这有碍于传统道德,毕竟老化说得好,狗不嫌家穷,儿不嫌母丑。

    身为儿女,又怎么能期盼别人是自己的母亲?

    末宸之所以能够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嘴上不说,其实表现得很明显。

    最明显的一回,是前世,有一次他们两家出门去走亲戚。

    开车的司机随口一句,指着堂姐对末宸的妈妈说,这是你的女儿?长得可真机灵。

    于是堂姐便欢天喜地,叫了她一整天妈妈,还得意洋洋,朝末宸炫耀,说她比她更像她妈。

    那可真不是她会介意的点。

    说真的,虽然她绝不希想和大马做母女,但自己的妈妈要是再有个别的女儿,她绝对举双手赞成——至少可以分去一半的殴打。

    当然,这种想法,随着河坝里金矿被封,他们家因为接连不断的修房子,同时又要养着残疾的邻居家一家,越来越穷,堂姐就再也没有那么想过了。

    也可能是随着年龄长大,也终于和自己的原生家庭和解,不再放任自己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但显然,现在不是。

    见末宸不理自己,都末雪十分无趣,终于冷哼一声,带着自己的一群小姐妹浩浩荡荡地走了。

    末宸没有追上去,依旧保持自己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往学校里走。

    她今天书包里,除了课本之外,还带了不少的东西。

    除了零食饮料卫生纸之外,还有几大包的卫生巾。

    这些都是家里进货进来的东西。

    是的,末宸家的小饭馆到底还是开起来了,顺便还在饭馆里放了两个大柜子,摆上香烟零食,小卖部也成了饭馆的一部分。

    批发站的事,最终被拒绝,是因为牧野在看过了末宸的出生证明之后,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同意了让他们几家入股一个金坑。

    不仅如此,还一家给了一分股份。

    这实在是让人震惊得不行。

    先不说她爸爸在这件事办成之后,变得多么膨胀,已经飘到了天上,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就连她妈妈,也浑身大变样,不仅烫起了头发,穿起了西装,还重新生起了识字的欲望。

    他们在努力往有钱人那边看齐,什么都去学。

    连带着末宸和弟弟,都水涨船高,在家里有了说话的权力。

    这就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