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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酒店后。

    曹晟铭并没有着急休息,他得认真的考虑考虑明天的计划才行。

    虽说曹晟铭的行事风格会让大多数人觉得他有点不靠谱。

    但实际上。

    他却是个心思缜密的人。

    毕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尽管他的高度不一定能和顶尖大佬相提媲美,但和同龄人相比的话,他的格局却开阔许多。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曹晟铭经过深思熟虑后说道:“先不谈找份工作的难度有多大,光凭打工挣的那点钱估计咱们连房费都交不起。”

    因此。

    在曹晟铭看来。

    如果想要在这场比赛中拿下好成绩,那就必须要另辟蹊径。

    说到这。

    就不得不多提及一句。

    节目组的规则的确相当有意思——既要求参赛选手努力的过上好日子,但又没收了参赛选手的身份证。

    在曹晟铭看来。

    这完全就是逼着参赛选手去打家劫舍啊!

    他现在严重怀疑,保不齐已经有参赛选手在饥饿难耐的状态下进局子了

    不过他目前没有证据。

    这时。

    摄影师穿着一身浴袍从洗手间走了出来:“哥,怎么说,咱们明天去干点啥。”

    “卖声吧。”

    “啥!卖身!?”摄影师一脸震惊:“哥,卖身是犯法的。”

    曹晟铭咬牙切齿:“滚!!!”

    次日一早。

    时间刚刚抵达9点,2104的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曹晟铭睡眼稀松的打开门,发现洛璃就站在门口。

    小姑娘今天传了一件淡绿色的裙子,显得朝气蓬勃,她冲着曹晟铭打了个招呼:“早啊老大,咱们今天去干点什么。”

    “卖声。”

    “”洛璃纠结半天:“老大,卖身是犯法的”

    “???你们俩是一家子吧!?”

    洛璃:“???”

    在酒店蹭完早餐。

    曹晟铭便开口问道:“话说,这附近哪里有人多一点的地方么,比方说广场?或者公园什么的。”

    洛璃毕竟在临海市待了几年,对于地理肯定比曹晟铭要熟悉的多,她想了想便回道:“有的,距离这不远有个公园,那地方人挺多。”

    “成,咱们今天的目标就是公园了。”

    自打昨天晚上唱了首歌。

    收获了大量的人气以及热情的掌声后,曹晟铭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