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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肾,则足不能步。穆王始悦而叹曰:‘人之巧乃可与造化同功乎?’诏贰车载之以归。夫班输之云梯,墨翟之飞鸢,自谓能之极也。弟子东门贾禽滑厘闻偃师之巧,以告二子,二子终身不敢语艺,而时执规矩。”

    周穆王时,有一个能工巧匠,叫做偃师。他带着自己做出来的“倡者”拜见穆王,并命它在御前表演。摇一摇“倡者”的头,它就会合律而歌;再摇一摇它的手,就可以按拍起舞——多么先进的芭比娃娃啊!曦雨感叹。

    这个芭比娃娃可不是只会上发条,而是可以“千变万化,惟意所适”,周穆王招来自己的宠妃姬妾共同观赏乐舞。但是,表演结束的时候,“倡者”就像史特拉汶斯基芭蕾舞剧中的偶人彼得洛希卡一样,春心萌动,偷偷的用小媚眼儿勾引周穆王左右的侍妾。于是乎穆王大怒,要杀偃师,偃师立刻诚惶诚恐地把“倡者”给肢解了,只见地上一堆革、木、胶、漆、白、黑、丹、青,“倡者”的身体完全由这些材料做成。偃师再把它们重新拼装起来,仍旧光彩照人、恢复如初。穆王试着把它的心脏弄坏,它就不会说话了;再把它的肝脏弄坏,它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最后把它的肾脏弄坏,它也走不动路了。于是龙颜大悦,盛赞偃师的本领。

    后来,偃师还凭着这个PK掉了公输班(鲁班)、墨翟两位大神。

    剪纸人儿只是最基本的傀儡术,可以使木偶人像真人一样活动,并且外表和真人一般无二,足见温乔的功力。以她的年纪,亦可以当得起“天才”这个称呼。而要做出像偃师那样的“倡者”,有形貌、有举止、有语言、有感情、有思想,并且能够完美控制,才是傀儡术的最高境界。

    白马篇

    温乔和周霞就这样在国师府里住了下来,两个人虽然面上不对付,但究竟是客居在别人家里,而且还是在国师府,再讨厌对方也要顾及到主人家的体面,平日冷嘲热讽几句也就算了,好歹没发展到动手的地步。不过,单是这几句冷嘲热讽也够人受的,温乔和周霞一个嘴像刀子锋,一个杀人不见血,想也知道这两个人碰上的时候一定有好戏看。

    对曦雨而言是好戏,对涂山瑾而言可不是。

    “你是不知道,那天两个人一言不合,周姑娘一鞭子就甩了出去,我赶紧接住,好歹没在咱家里上演全武行,要不然那两只母老虎打起来,可够呛了。”涂山瑾苦着脸大吐苦水。

    “怎么会?那两个虽然是有些不对盘,但到底也是名门闺秀,怎么会动手呢?”曦雨有些惊讶,不是只打嘴皮子架不动手的吗?

    “还不是温姑娘嘲笑周姑娘的名字。”

    “名字?周霞这个名字不是挺好的么?有什么好嘲笑的?”曦雨不解。

    “周姑娘的闺名其实并不是‘周霞’,‘霞’是她的字。术士界这一辈儿的年轻人都知道,周姑娘最恨别人提起她的闺名。偏温姑娘从小和她不好,总拿这个来刺激她。”涂山瑾摇头。

    “周姑娘的芳名到底是什么啊?”曦雨好奇地问。

    “不知。”涂山瑾摇摇头:“这个也只有周家长辈和温家长辈知晓。”

    “她们两家这么好,温乔和周霞的交情还这么差啊?”曦雨笑。

    “别笑了,赶紧帮我想想主意吧,这两位一天在府里,我就一天睡不好觉。”涂山瑾一副睡眠不足、精神疲惫的样子。也难怪,国师府里没有女眷,又不能让涂山兰这个长辈出马陪客,温乔和周霞都不是省油的灯,能折腾得很。

    “我可也没什么好法子,总不能把客人赶走吧?”曦雨摇摇头,很是同情表哥的遭遇。

    “那你也好歹帮把手,让我喘个气儿呀。”涂山瑾哀叹。

    “好好好。”曦雨想了想,还是决定帮可怜的表哥一把:“那你回去跟她们说,后日我请她们逛街喝茶去。”

    “多谢多谢。”涂山瑾忙夸张地打躬作揖。

    “对了,温姑娘和周姑娘……”曦雨沉吟了一下:“她们这几日……怎么样?”

    涂山瑾会意,摇摇头:“没有任何动作。”

    “哦。”曦雨点头表示明白,有的话那才叫怪了,她们之前已经打草惊蛇,再有什么小动作的话,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即使成功了也必定是事倍功半。

    “这京城倒真是繁华,瑞平城虽然也有许多商铺、市坊,但到底没有京城这么气派,东西也没有这里的好。”周霞随手拿起锦缎托盘里盛着的一根嵌红宝石的金簪子,在头上比了比。

    一旁站着的掌柜眼色活,快手把一边搁的玻璃镜子调了个角度,好让周霞看得更清楚。

    “这倒是个稀罕物,瑞平城里许多世家小姐也用不起呢,没成想这里倒摆着个。”周霞抚一抚玻璃镜子的镜面。

    “只是家里恰巧有个作坊,专做这玻璃镜子。周姐姐要是喜欢,回头叫他们送一面也就是了。”曦雨使个眼色,马上有机灵的小伙计跑出去。

    “原来这稀罕物儿是凤家出产的。”温乔挑挑眉,却不如何惊讶。

    “不是。”曦雨笑着摇摇头,边示意掌柜的将一盘子玉饰端过来:“玻璃镜子是家父昔年置下的产业,现在是曦展哥哥代管着。”

    “是吗?”周霞和温乔此时倒真惊讶了:“大才子宗清元当年名满天下,没想到还有如此偏才。”

    “不止这个呢。”曦雨笑:“玻璃镜子的股全都是家父的,曦展哥哥每年抽两成利,算是代管的辛苦钱;现京中的几家铺子,‘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枝红艳露凝香’、‘清风拂面’等,都是当年爹爹和外祖家一起开的,四六分成。这在京都虽算不上是众人皆知,但也不是什么秘密。”要不是有踏实的经济基础,她现在在凤家也不见得就会过得这么随心所欲。虽然规矩甚严,且奴仆素质较高,但如果什么钱都是凤府出的话,难免会有人说闲话。林黛玉不就是因为这个,被贾府的人往死里埋汰作践吗?宗清元当年穿到这里来,身带诸多先进科学技术,明面上的产业也就罢了,暗地里还有许多呢。

    “即使我们长云岭那样人迹罕至的地方,也听说过‘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枝红艳露凝香’这些铺子的大名呢。”温乔的眼睛亮晶晶的,任何女人都无法抵挡漂亮衣服和化妆品的威力啊!

    “那今天两位姐姐可不要客气,待会儿挨着逛过去,所有花费都算在我的账上,也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曦雨微笑,这点钱算不了什么,和这两个小煞星打好关系要紧。这两个初出茅庐,远没有达到油盐不进的程度,面子上的关系搞好了,万一动起手来,也好留三分情面。

    “那怎么好意思。”周霞和温乔推让了几句,也就罢了。

    掌柜的又捧过来一盘玉饰、一盘银饰,请温乔和周霞挑选。

    两人的手同时向一支玉雕山茶花簪伸去,然后同时停住。

    周霞横眉冷对,温乔笑容不改。

    “我先看上的。”出乎曦雨的意料,这次倒是温乔先开口了。

    “那又如何?”周霞冷淡挑眉,挑衅之意甚浓。

    总不能让她们俩在这里吵起来。曦雨笑吟吟上前:“且给我个面子,依我瞧着,周姐姐倒更适合这个呢。”说着拿起银饰中的一挂手串递过去。

    周霞接过,只见那挂手串用银雕刻成珠子,珠子上刻着神秘而又充满了美感的符篆,和几颗颜色沉稳中带着黯艳剔透的带纹路珠子串在一起,既压住了宝光浮躁,又显得贵气大方,不由得从心里喜欢,便笼在手腕上试试。

    曦雨笑道:“这刻的符字是求平安的,这珠子叫做‘天珠’,也极有灵性。世家小姐们大都规行矩步,也不衬这一挂。反倒是周姐姐戴上,既别致又好看呢。”

    周霞本就喜欢那挂手串,被曦雨这么一说,自然不去和温乔争了。

    曦雨又转向温乔:“温姐姐气质文雅,端方如玉,正衬玉饰,簪上了这朵山茶,正好相得益彰。”

    温乔也被她说得心花怒放。曦雨并不是刻意奉承,温乔和周霞本就是很出色的人物,她称赞起来真心实意,两人也自然听得出来。一时间三人之间的气氛倒融洽很多。

    挑好了首饰,掌柜的亲自为她们打点好,命人直接送到国师府去。派去跑腿的小伙计带着两面玻璃镜子回来,都做得分外精致,一面刻着紫丁香,一面刻着垂丝海棠,曦雨分赠温乔和周霞,两人均大方收下,连连称谢。

    三人跨出店门,跟来的丫鬟们服侍着,请主子上车。

    侧身踏上脚踏上车时,温乔忽然一指店名:“‘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枝红艳露凝香’等,词句极尽华美,为何这家首饰店却是‘泥他沽酒拔金钗’呢?”

    曦雨一笑:“这个典故倒有些凄凉,温姐姐若想知道,且等晌午用膳时,我再细说。”

    温乔点点头,不再言语。

    三人又逛了几家店铺,顾名思义,“云想衣裳花想容”卖的是衣衫,“一枝红艳露凝香”卖的是胭脂水粉香料,“清风拂面”是宗清元当年的一个大胆举措,里面专做各式旗袍。旗袍穿上之后身姿毕露,兼之小腿处又有开叉,还有半袖、无袖的式样,不甚雅观,故而铺子里寥寥无几人。但秘密都在后面:旗袍很受贵妇人们喜欢,虽然不穿出去见人,但在闺房之内,一领旗袍的风情,足以让丈夫惊艳了。“清风拂面”的裁衣师傅经常秘密出入京都的各个府邸,一件旗袍赚到的钱,是普通衣物的十倍。

    全天下只有这么一家铺子,比起有分号的“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枝红艳露凝香”、“泥他沽酒拔金钗”,显然这家大胆前卫的“清风拂面”更吸引温乔和周霞。掌柜的专门关了店门,请她们观看挑选。温乔显然保守得多,并没有挑款式,周霞倒大方地挑了个长袖松腰的款式,量了尺寸,选了布料。

    三人在“一枝红艳露凝香”看胭脂水粉的时候,倒发生了一个插曲:温乔和一个鼻孔长在头顶上的千金小姐都看中了一款熏香,但这款熏香就剩了这么一瓶,说实话,那位千金小姐比周霞嚣张多了,温乔却不以为意地笑笑,也不和她争执,直接就把那瓶香料让给了她。这件小事却让曦雨暗暗纳罕:周霞的个性明显比那个千金要好很多,温乔在那样的人面前尚能够文雅和气,为何却偏偏和周霞处不好呢?

    转眼晌午,三人正好到朱雀大街上凤府开的“桐实居”用饭。下车走进酒楼,迎面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小师妹!”

    令狐冲喜欢岳灵珊,岳灵珊却喜欢林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