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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三,四,嘻嘻嘻嘻。五,六,七。”

    小花呆呆地看着我数着堆积如山的钱币,终于忍无可忍爆发了:“方!排!风!你已经数了一百零一遍了,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对不起对不起啦”我陪笑着,在小花杀人的眼光中痒痒地将钱收起来,藏在枕头底下。

    “排风,你每天枕那么高的枕头,不觉得累吗?”小花瞟了瞟我枕下的铜钱,感叹到。

    我冲她傻傻一笑:“不累不累,这才叫‘高枕无忧’。”我乐呵呵的躺下,用手摩挲着我的爱枕,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

    不久,屋里便响起了小花的呼噜声,小丫头这几天定是累坏了,每天等在驿站门口的那几百号人,都是她和另外几个侍女帮着张罗的。想到明天就要天各一方,心下还真是舍不得她们。

    说来这个祥和镇的居民,简直比上河村的人还会八卦。那天刚到镇上,我因为被眼前一派大漠风光小小刺激了一番,于是就背了几首唐诗宋词,又感叹了一下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然后竟被他们传成了什么奇人,此后,来驿站瞧我的人络绎不绝,连镇长都三番五次邀请我去府上写对子。

    于是,我方小糖从朝绯公主身边的一位普通烧火丫头晋升到了祥和镇的传奇人物。作为一个21世纪新新人才,自然是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赚点外快咯,不管到哪里,孔方兄始终都是最靠得住的。于是我干脆摆摊接客,给他们说说故事,取取名字提提诗,再解决点家长里短,倒也攒了不少筒子儿。

    说起来,来这十多天,还没有和火夕渊照过面呢。这家伙,莫非故意要躲着我?

    我突然想起在山坡上火朝绯对我说的话,言下之意,似乎是火夕渊觉得我非常非常有意思,所以后悔把我这么个稀世奇宝送给了火朝绯,于是威胁撒娇外加耍无赖,硬是让她‘退货’。可惜,二手货的价值总是要打个折扣的,不知沦落到他手里又会怎样?

    我叹了口气,暗暗安慰自己——总之,比陪嫁到狼族做沙漠里的仙人球要好多了。

    正想着,忽见窗外一个黑影闪过,又听到‘啪哒’的落地声。我一惊,强抑住怀中乱蹦的小鹿,蹑手蹑脚的披上外衣,从门缝里探出半个脑袋。

    只见院子中央横躺着一团黑黑焦焦的东西。我随手操起门口的扫把,一点点靠近,地上的不明物体突然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翅膀。

    咦?天上掉烤鸭?

    我凑近一看,大喜,果然是肥鸟一只!随即用手上的扫把戳了它几下,确认不再动了,才拎起一只腿仔细端详。

    此鸟重约4斤,浑身乌黑,毛色油亮,肉质肥厚,我不禁咽了口口水。小脑里休眠已久的大众点评网系统再次‘咔嚓’启动。

    “哈哈,多谢老天爷赏夜宵啊!”我仰天长笑着正要往厨房走去。手中的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呜呜呜呜...大侠饶命!不要吃我啊!”

    妈呀!诈尸啦!我被吓得跳高三尺,将手中大鸟抛得远远的。

    “你,你是何方妖孽!快快报上名来!”

    大鸟被我摔得似乎不轻,在地上扑腾了两下,终于憋出几句话:“我,我是鸟人,不,不是菜鸟,吃...吃不得。”说完,头一歪,彻底昏死过去。

    -----------------------原来这就是鸟人和菜鸟的区别的分割线-----------------------

    驿站的厨房里,火炉上的水‘腾腾’的翻滚着。我光秃秃地躺在白花花的盘子里,身上洒满了香粉,被一圈绿色植物围绕着。一个身穿白衣,披头散发的女子手握菜刀,阴笑着盯着我,从她的血盆大口里,慢慢流出透明的液体。

    可怜我还未来得及挣扎,她便手起刀落。

    (以上是鸟人的噩梦)

    躺在桌子上的鸟人一阵乱踢后,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

    “喂,你没事吧?”我好心问到。

    “你不要过来!”只见鸟人翅膀交叉护住胸口,呈无比惊恐状。

    靠!你到底是怕我吃你还是非礼你啊?也用不着做这个姿势吧。

    “你,你在烧水?”鸟人看到我身后冒烟的炉子。

    “嗯。”我点点头。

    “你,你在配菜?”鸟人瞧见我手里的各种蔬菜。

    “对。”继续点头。

    “你,你还在磨刀!”鸟人匍匐退后。

    “是啊。”还是点头。

    某鸟立即将此情此景与自己方才的梦境联系起来,再次昏了过去。

    ——两分钟后——

    那只傻鸟醒来后,立刻又对着我喊饶命。我被它实在吵得烦心,大吼一声:“你丫再吵,我真把你给吃了!”

    大鸟傻怔怔地闷了半天,才回过神:“你,你不吃我了?”

    “要吃早吃了,还等到现在?”我怒。

    大鸟‘呼’地舒了口大气:“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烧水,给你清理伤口,磨刀切菜,给你准备食物!”我气鼓鼓的回答。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大鸟被我一席话感动的两眼汪汪:“恩人啊!多谢不杀之恩啊!”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