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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句实话,宋灵素也根本无心读书,为了在这皇宫里混口饭吃,只能硬着头皮教萧虞忠念书,好在她的本科水平应付他是绰绰有余。

    一听说去做别的,她立刻就动心了,恨不得马上丢了书就去玩,但又不得不假装正经道:“王子殿下,玩物丧志啊!还是静下心来好好念书吧。来,我们继续读这一篇……”

    “公主,今日我不想读书了,咱们去玩吧。走。”萧虞忠嬉笑着拉起她的手,起身往屋外走。

    “喂——”见他很自然地牵自己的手,她本想质问:你干嘛牵我的手?

    可这样被他牵着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心理上并不排斥呀。

    所以她欲言又止没有质问他,只问,“去哪儿啊?”

    “你不是说想出宫玩吗?我带你出宫去。”萧虞忠笑讲。

    “出宫?哇,好耶!我喜欢!”她笑着在他身旁加快了脚步,又担忧道,“可是,能行吗?会让我出去吗?”

    “试试看呗,不行再想办法。这皇宫里真是闷得慌,早知道我就不该住进来。”

    “谁要你来的,后悔了吧。那你再搬出去住呗,顺便带我一起呗。嘻嘻。”

    “进来容易,出去难。估计在我回国前,都得住皇宫里了。”萧虞忠无奈叹息。

    俩人一路走着一路聊着,一直手牵手,见了人也不避讳。

    宋灵素觉得和他手牵手,坦坦荡荡,没有什么不可以。这是友谊。她把他当男闺蜜。

    而他觉得她都不怕手牵手,他一个男子汉又有什么好胆怯的?

    况且第一次还是她主动挽他胳膊的,这样的女子不可辜负,以后去哪里都带着她,都牵着她的手!

    虽然她曾经是这个国家皇帝的女人,但自己既然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手牵手又有何不可?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遇到宋灵素之前,他有多孤独,多胆小,多没安全感。

    在无亲无故的异国他乡孤独生活了十年,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就算碰到过几个谈得来的伙伴,可交往后发现自己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频道的,所以又和他们疏远了。

    对宋灵素他是特别有眼缘,是一种情不自禁的想要与之交往。

    刚开始他的确有想过要把她作为恋爱对象,可调查了她的底细之后,他只能克制自己的情感。

    知道只能和她像朋友般的相处,于己于她于诺盛生都好。

    能和她做朋友,他已经很满足了,却又希望能带她回国,一起生活。

    这一起生活的概念,他也仅仅是想着和她彼此照顾,能和她一起读书、聊天、玩耍,不一定是要成亲什么的。

    关于成亲,那都是太遥远的事情,他不想去想。

    认识她之后,他心情变好了,性格也开朗了,好像整个世界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感慨世间竟然还有这么有趣又有学问,勇敢又坚强的女子,钦佩不已。

    想着她的遭遇,他觉得自己好苍白,尽管从前他觉得自己过得很惨,可和她比起来什么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