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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邓莫迟再次关上屋门,回到床前,陆汀已经脱下外套和他并排挂好,也把自己左手掌根的那块碎玻璃取了出来,好奇地盯着那个冒血的小洞看,好像这是多有意思的新鲜事。

    “咱们应该拿水冲冲。”陆汀提议道。

    邓莫迟走到工作台一侧,打开水管,高压水柱哗地喷出,击打在水槽底部。这种工业用的水龙头的一般用途是降温和冲洗元件,本不该用来洗手,打在伤口上肯定是难受的,但邓莫迟像是不在乎,随便冲了两秒就完事了。

    之后他回头,看看还没来得及拦住自己的陆汀,从挂钩上取下一件T恤,冲湿了递过去。

    “水压太大了,用这个擦吧。”他说。

    “你不疼吗?”陆汀把T恤衫捏在手里。

    “不疼。”邓莫迟从桌边一烧杯的油质溶液中夹出一个小零件,就着灯光看了看,又把它放了回去。大概是什么半成品。

    “就算不怕疼,也不能随便受伤。”陆汀把T恤塞进挎包,“洗干净再还给你。”

    邓莫迟在桌前坐下,一张圆凳,连靠背都没有,他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又道:“你睡床。”

    “你睡这个?”陆汀指指他的凳子。

    “我经常趴在桌上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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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汀看他打定了主意,知道自己没法强求,“一会儿再说,我看看你手,止血了吗?”

    邓莫迟听话地伸出双手,他的恢复速度确实惊人,只有两处比较深的伤口还没起色,都在右手手掌,陆汀用拇指擦抹,盯着看,很快又冒出新的血,融进周围几颗水珠。

    “我发现你一会儿用右手写字干活,一会儿用左手,”他想尽量显得轻松一点,就弯起眼睛望着邓莫迟的眉头,“对你来说都一样啊。”

    “是。”邓莫迟也看着他。

    “那是你小时候?”陆汀的目光又落在台灯下,变电箱旁边摆着一张照片,宽窄一看就是有过剪裁,男孩只有七八岁的模样,两边的肩膀上都搭着一只手,画面却只留下了右边的那个女人,为了把左边那人去干净,男孩的大臂都被削下去小半。

    看背景,他们背后的光屏上是银河系的星表,周围还有不少人影,应该是在哪家科技馆。

    “是妈妈吗?”陆汀又问。

    “嗯。溅过弱酸,氧化得看不清了。”邓莫迟直接把照片拿给他看,相框沉甸甸的,女子的面容的确已经模糊。

    但她的长发被留了下来,大波浪卷垂到胸口以下,乌黑柔顺。她身上穿的是亚麻色的衬衫连衣裙,袖口松松地挽到手肘下方,露出手腕和一只表,显得很温柔。

    陆汀靠着工作台沿坐下,一手还握着邓莫迟的手,另一手拿着相片,继续细细打量。这次他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那个男孩身上。

    皮肤和现在一样白,白得就像月亮。牛仔裤是浅蓝色,套头衫上印着一只卡通老虎。他是笑着的。

    “你小时候,两只眼睛都是灰的?”陆汀揉揉内眼角,他怀疑是光线原因,或是自己太激动看花眼了。

    却听邓莫迟解释道:“有些动物幼崽的眼睛也是这样,成年之后会变色,还有某些种类的雏鸟,眼球上覆有一层薄膜。”

    陆汀笑了:“你又不是它们。绿色这边是长大之后自己变色的?”

    邓莫迟把相片放回原处:“不是。”

    陆汀捂了捂脸:“……别告诉我是你的薄膜脱落了,你要是鸟,肯定也是凤凰之类的吧。我觉得凤凰存在。”

    邓莫迟微微抬起下巴,认真地看着他:“是被打的。”

    陆汀一怔,顿时说不出什么。

    “奇怪的事情还有很多。生弟妹的时候,我妈难产死掉了,我十岁,当天家里好像起了一场大火。”这事大概说来话长,邓莫迟调整了一下坐姿。

    陆汀想,果然有火。他的余光里就有墙角的几片焦黑,它们简直无处不在。

    “但只是听说,我没有印象,”邓莫迟蹙了蹙眉,“那天,我妈死的时候什么样子,还有那天之前的所有事,全都忘了。”

    “忘了?”陆汀脱口而出,“完全没记忆了?”

    “除了偶尔做梦,只要刻意去想,就是空白。”邓莫迟自己也显得略有困惑,又回忆道,“之后过了两年多就性别分化了,我妈妈是Omega,她丈夫是Beta,知道我是Alpha很崩溃,从此经常喝酒。”

    原因很显然,因为Alpha只能是Alpha和Omega所生。

    陆汀还没能从方才的震惊抽身。喝酒,殴打,这两件事是连在一起的。邓莫迟在十岁的年纪不仅失去了母亲和记忆,更有在家中应有的安宁。这是他曾经的“父亲”剥夺的。想到这点陆汀就恨不得立即出门找到始作俑者暴揍一顿,可他的理智最终扼住了他的冲动。他又看着眼前的邓莫迟,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而邓莫迟也不是需要安慰的样子,陈述清晰依旧:“有一次我晕了过去,醒来之后右眼就变色了,也瞎了一段时间,恢复视力之后身体产生了一些变化,五感都很灵敏,思维方式也不同了,有时候我能同时想很多件事,互不影响,”他考虑着措辞,想给陆汀解释明白,“类似于,大脑是一个运算程序,突然提速,但也完全改变了算法规则。”

    陆汀倒是恢复了状态,看眼神也是异常清醒,大概是冲击过头就会平静,现在的重点又不是追忆苦难,他总不能表现得比当事人还不敢承受。

    “所以你说,你走在街上能闻到很多味道。还有你直觉特别准,是不是也有这个原因?”

    邓莫迟看着桌面:“过量无效信息会对判断造成干扰。人的知觉和大脑进化成现在这样,就是为了把对外界的感知程度维持在最有利于生活的状态。”

    “完了,我马上就要听不懂了,”陆汀滑下桌沿,蹲在他膝边,支起下巴歪着脑袋,“我就知道你现在变得很厉害,不再怕那些混蛋了。”

    邓莫迟也和他一样把头偏了过去,看着他,像在思索什么。

    陆汀又一本正经道:“而且这么一看,咱们智商差距好像比我想的大很多,我要是天天跟不上你思路,那就更难把你追到手了,怎么办啊。”

    说着,他又把邓莫迟的双手捡起来,轻轻握住,面带愁苦地眨眨眼睛。

    “……不是这个问题,”邓莫迟别过脸去,侧目看着墙壁,“我主要想说的是,在这种非正常状态下,我身上也产生了非正常因素。”

    “没有不正常,你只是比别人都聪明,也更敏感。以后可不能骗我说不疼了。”

    闻言邓莫迟沉默了一会儿。

    冷不防道:“我可能有些变态。”

    “变态?!”

    “对,”邓莫迟终于把脸转了回来,垂下眼,端端正正地和陆汀对视,“不是敏感,是越来越麻木。最开始我发现自己很难开心起来,情绪起伏随年龄增大递减,到现在是连愤怒都不会了。刚才在客厅里,我没有生气,那样做只是为了让他害怕,短时间内不要回来。和弟弟妹妹说我不想管他们,也不是气话,是真的这样想。他们让我多了很多麻烦。”

    “可是你还买水果给他们,供他们读书还天天接他们放学,这都是基本义务之外吧,你得承认自己是个好哥。”

    “那是本能。”邓莫迟立刻道,“不是出于我的感觉。”

    本能?陆汀想,行吧,你非要这么说服自己,也不是不可以。

    就像你说,我让你的情绪产生变化,偏不肯提及“在乎”这个词。

    他沉着一股子气,托稳邓莫迟的右手,一点点抬起来,直到在无名指和中指间的那个未愈的伤口就在唇边。

    紧接着他亲了一口。

    唇上沾了丝缕腥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