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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知道这首诗的人,可能比知道诗作者的人更多,当然也很很多人是知道了这首诗,这知道有顾城这个人,但不管怎么说,这首诗是火了,无数的影视文集、诗歌作品都大量引用,其火爆程度,不亚于古代臣子们给皇帝上书时经常引用的“天下人只知XX,而不知陛下久矣”。当然了,以中国人的灵活头脑,照方抓药,可也;旧瓶装新酒,亦可也。

    比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翻白眼。魔改的就很不错嘛。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当然了,碧眼儿引用就要慎重了,不过好在他们基本不用汉语。

    反正此时此刻,辛弃疾是觉得,这魔改的是真不错,因为他正翻白眼呢。

    遭罪,实在是太TMD的遭罪了。

    以前学历史的时候,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修养,十年生聚,最终一举灭掉吴国,报了父亲和自己的血海深仇。尝胆辛弃疾不知道啥滋味,不过卧薪这滋味他现在是尝到了,这一觉睡下来,那可真是腰酸背痛腿抽筋,缺钙缺铁又缺锌,那真是浑身难受,这不,一大清早就醒了。

    辛弃疾一边活动着自己身体一边胡思乱想,你说这勾践也是真牛B,自己这卧薪了一夜就恨不得去死,这老哥从周敬王29年,被阖闾那傻缺放回去之后,到周元王9年,灭亡了吴国,杀了阖闾,这中间可是整整18年。

    18年啊同志们,别说在古代,就是在21世纪的现代,都够一个人从出生长成一个可以背负刑事责任的成年人了。

    自己卧薪了一夜就恨不得去死,人家勾践,啊,以越王之尊,睡了18年,这不是牛B,这是老牛B了。

    所以有句话说的好,仇恨,往往比爱情能持续更久的时间。

    诚哉斯言!

    然后,辛弃疾又突然想到,在《格林童话》还是《安徒生童话》里看到过,说一个王子选老婆,一定要一个公主,好多人来浑水摸鱼,结果都被识破了,最后来了一个女孩,睡觉的时候,在一堆垫子下面放了一颗豌豆,都能被感觉出来,于是大家都说这个是公主,不是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怎么可能隔着七八张垫子感觉出一个豌豆。

    那按照这个理论,你们说勾践这老哥,会不会是睡觉的时候只是把一根木头当枕头用?或者也是在七八张垫子下面搁了一根木棍呢?

    所以说,看什么小说,中国历史这不就是很好的小说嘛。

    清早的空气有一点清凉,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不知名的鸟儿发出清脆的鸣叫,显得森林格外的清幽静谧,偶尔几声不知名的兽鸣,又显得森林辽阔悠远,辛弃疾深深的吸了一口微凉而香甜的空气,心想,要是能住的好一点,吃的好一点,在这地方呆一辈子也不错。

    又活动了一会身体,感觉由于睡眠不适带来的腰酸背痛消失以后,辛弃疾又拎起自己的包,往湖边走,没办法,毕竟吃饭最重要。

    轻车熟路的赶到湖边,又摸到几条鱼之后,辛弃疾不禁陷入了自我怀疑,我是不是在哪个地方睡着了做梦呢?

    他自己仔细思考了一下,自己无缘无故来到这个地方之后,好像一切很顺利啊。啊,除了第一天晚上挨了一顿饿,第二天晚上被雨淋了,第三天晚上尝试了一下卧薪的感觉,其他都很顺利啊。渴的时候找到了水,饿的时候找到了浆果,还有捕鱼陷阱天天有鱼,想找个天然庇护所就找到那个树。这一切都显得很不正常,难不成我是天命之子?这不可能啊,连最起码的召唤陨石我都做不到。

    辛弃疾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自己这一切的经历是不是在做梦?

    他是有过这样经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