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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夸人的词语,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短短两个字,含义十足,不但夸方书安相貌,还拍了方世清的马屁。

  要不说,待人接物还是商人们有能耐。

  见啥说啥话的功夫一流,就这俩字,不知道要多少年的经验才能总结出来。

  方书安愣神片刻,赶紧上前见礼,别的不说,就是说话本事,就值得他好生学习。

  方世清也是第一次见儿子打扮这般顺眼,毕竟是自己的种,就是精神。

  越看越舒坦,不苟言笑的两撇胡子渐渐有了弧度,果然是种好?

  嗯,一定是种好!

  方书安瞧见胖子,心里咯噔一下,多少有点担心,胖子这幅尊容,女儿能好看得了?

  但是啊,后悔药不好买,古人重诺轻利,现在要悔婚,方世清非把他腿打断不可。

  但是,那也不能是个女人就娶回家啊!

  虽说关了灯都一样,但是夜里合眼的时间多些,不看便不看罢。白日里四目相对,总得耐看,要不然无法下嘴。

  等到干活干累了,欣赏一番美女,赏心悦目,提高效率,饭还能多吃几碗。

  “来啊,请小姐!”

  林成风吩咐从人将女儿请来,让两人见见。

  先放下其他想法,方书安二世为人,场面上话俏皮话一套一套抛出,哄起阵阵大笑,两位长辈忆起当年情谊,各自一番唏嘘。

  林胖子看方书安的眼神也愈发慈祥,传言不可信,方家毕竟官宦世家,家教能差到哪里去?

  明明是个佳公子,怎就成传闻里的混世魔王了?

  说话间,屋外进两个女子,前一位身着妆花白底薄衫。逶迤着绣黄色间银白的百褶裙,身披湖蓝底色羽缎披风,头发乌黑浓密如缎子一般,肤如凝脂,胜过冬日白雪。

  步履晃动间,时光仿若冷寂一样,将方书安看的呆愣当场,就算后世见惯各种厚粉美人,也无法与之相比。

  后边一位身着交领齐腰襦裙,虽也是难得美女,但与前者如萤火与皓月,黯然失色。

  前者正是与方书安有婚约的林月华,绝世无双。

  她打量一眼方书安,看他那副色授魂与样子,心下黯然。

  虽说生的颇为俊朗,但早听说他是个喜欢流落楚馆勾栏的浪荡子,心中感叹命运不好。

  礼数还是要的,她盈盈一礼,轻声道:“见过伯父,见过世兄,月华这厢有礼。”

  方书安忽然意识到自己口水快要流到地上,不过好在最近疲累,某些部位可以不用尴尬的敬礼。

  他赶忙回礼,“那啥,小生有礼……”方才瞥见林月华的小眼神,哪还不知被鄙视。但也不着恼,还是笑眯眯。

  方世清看见,替儿子高兴。

  突然不知为何,颇为感念亡妻,暗自叹息一声便让方书安带林月华去游览方府,给两人机会培养感情。

  出得门来,林月华故意落后几步,总是与方书安保持十步距离,方书安停住,她也停;方书安走她便跟着,几次三番,林月华便有些喘息。

  如此下去也不是办法,方书安走到凉亭,面色回复平常,开口道,“林妹妹,不如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